对某某科协一份“声明”的质疑
这件事我一直比较关注,但到现在对陈建民医生的行为还是半信半疑。我一直认为,如果陈建民的行为是假的,媒体和科学家有义务揭露和批评,并借此给公众传播科学知识,或仅作大众娱乐给予宽容;如果是真的,则科学应当正视这种特例,研究一下在只喝水的条件下,为什么有的人可以坚持49天还能存活,这对探索人类生命的规律一定是有价值的。但是,这两天读了某某科协的一份“声明”,颇感失望,因为其中出现很多简单错误。不妨先读读这份大作。 2004年5月25日,“某某科协常委会促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联盟专门委员会”对陈建民“绝食”事件发表三点意见。全文如下: 一、经考察,今年3-5月在四川雅安碧峰峡的“老中医”“绝食49天”的表演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炒作与宣传,没有科学意义。该活动由四川成都万贯集团独家操作,已经获得利益甚多。 二、这次表演自称“挑战生命极限”,但并未经过任何科技权威机构严格的监测与验证,而且在表演过程中一直有不科学的现象发生。所以,这不是一次“科学实验”。我们坚决反对打着科学旗号的各种非科学的表演。 三、这类表演,经过媒体的炒作,掀起了一股小小的“绝食”比赛浪潮。我们认为,这类宣传误导了广大人民群众,敬希各大媒体自律,掌握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 没想到,作为科学技术组织,对公众高度关注的、有激烈争议的问题的解释居然这么寥寥几句话就交待完了,真是惜墨如金。而且,通篇“声明”官腔十足,行文口吻颇像外交辞令,完全把自己当成权威的科学裁判人,末尾甚至还教训媒体要“自律”。公众真正关心的问题,一个也没有澄清和回答。 这个声明真正的问题不在于说了多少官话,而在于不少地方背离了科学精神,缺乏应有的科学逻辑。我不是科学家,对医学没有研究,但喜欢思考问题,现在对这个“声明”中不合基本常识的东西做一简单评析,希望科学家指正。 第一、绝食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有炒作行为,并不等于绝食过程就是假的,不等于没有任何科学意义。 “声明”中说,该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炒作,由四川成都万贯集团独家操作,已经获得利益甚多,没有科学意义。这一条“声明”的内在逻辑是:因为这个活动旨在引起人们注意,目的在于获得经济利益,所以并没有科学价值。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现代社会就是一个经济社会,人的活动很难脱离利益而孤立存在。任何人都有趋利性,这是人类社会的基本道理。当市场行为和经济活动渗透到社会生活每一个角落的时候,我们没有必要苛责这种炒作。卫星发射时,有时在火箭上也有广告,这并不能说明火箭和卫星都是“伪科学”。很多企业为了获得更多利润搞药品开发,并不能因为目的是盈利就得出药品开发研究不是科学的结论。同样,陈建民绝食行为是由企业资助,企业目的在于盈利,其中存在策划和炒作行为,并不能说明陈建民绝食行为本身就是假的。绝食行为本身真实与否与企业是否存在营利目的和炒作行为并无内在的逻辑联系。 至于声明宣称的“没有科学意义”,我看也站不住脚。探索人类的耐饿极限,本身就是一个很有价值的、比较前沿的话题,对人体生理机能、能量代谢、营养养生、生命救援、健康保健、道教辟谷等都有相当的研究价值,怎么说没有科学意义呢?例如,当我们清楚人体不进食不是三五天就饿死,而是存在一定的耐饿机能,在地震发生后就应当延长救援时间,以利于发现幸存者。 媒体报道,四川大学的某先生声称,人不喝水只能支撑几天的工夫,每个细胞都需要营养,几天不进食细胞肯定要死亡,陈建民只喝水绝对不可能生存那么久。这种依靠简单的个人经验来武断判定别人行为虚假的做法,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是多样的,世界上的事物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既有一般性,也有特殊性,生物体也不例外。一般人举不起来的重量,并不等于运动员也举不起来;一般人跑不到的速度,并不等于运动员也跑不到;一般人都是一只手五个指头,并不等于没有六个指头的人。一般人只喝水而不进食能够坚持多长时间尚缺乏充分的第一手资料,但零星的记载也能说明一些问题,1976年发生的大地震中,有5名分别叫毛俭东、陈树海、王树礼、王文友和李宝兴的普通矿工被困井下15天全部活下来。媒体报道陈建民以前曾长期有意识挨饿,他也许比普通人更加耐饿。他只喝水支撑到49天并非绝对不可能。他绝食结束后,体重下降15公斤,这说明他的行为并不违反能量守恒定律。尽管我们目前不能完全肯定陈建民行为的真实性,但是,同样不能确定他的行为是绝对不可能的。 有人说:如果陈建民只喝水能饿到49天内不死,“三年困难时期”也不会死那么多人。这忽略了三个问题:首先是上边强调的特殊和一般的问题,人的耐饿程度是不一样的;其次,“三年困难时期”受灾人口的挨饿时间不是短短的49天;再次,当时尽管死了不少人,但相对于庞大人口的灾民,仍属少数人,大部分人还是支撑着活下来了,这恰说明人具有较强的耐饿机能,而不是像一些人士所说的饿几天就会死亡。 第二、没有经过权威机构和权威科学家认定,只能说明绝食行为可能假,也可能真,但不能确定一定为假。判断一种活动是否科学实验,是由活动本身决定的,并不需要权威机构批准。 这条“声明”更有意思:“这次表演自称挑战生命极限,但并未经过任何科技权威机构严格的监测与验证,而且在表演过程中一直有不科学的现象发生。所以,这不是一次科学实验”。 这里有两个突出问题。 首先,文中说,“表演过程一直有不科学的现象发生”,这是非常重要的一句话,也是得出结论的根据,但却语焉不详,这些“不科学的现象”到底是什么?据了解,在陈建民绝食过程中,科协和有关“权威机构”,没有一个人去亲临现场作实地考察和观察。陈建民在绝食初期还欢迎并邀请对他的行为持怀疑态度的“反伪斗士”某先生去现场观察和监督,但因某先生认为这是商业炒作而拒绝亲自去现场。既然“未经过任何科技权威机构严格的监测与验证”,你这个“在表演过程中一直有不科学的现象发生”的结论显然不是从现场得到的,那是怎么得到的呢?是从媒体的新闻材料吗?是从人们七嘴八舌议论中?还是远在千里之外的凭空想象?这些能作为得出“一直有不科学现象发生”结论的依据吗? 所以,“并未经过任何科技权威机构严格的监测与验证”和“在表演过程中一直有不科学的现象发生”显然自相矛盾。 其次,这条声明认为,因为“没有经过权威机构和权威科学家认定”,并有“不科学现象发生”,所以不是科学实验。刚才已经提到,“不科学现象发生”本来就缺乏事实依据,如果再加上“没经过权威认定”的前提,是否就可以得出“这不是科学实验”的结论呢?显然不能!因为科学实验并不需要任何权威批准和认定,科学实验并不因为权威没有认定就不是科学实验了。无数的科学家在实验室做实验是否每次都叫权威机构认定?大中小学生在课堂上做实验是否都有权威机构认定?这些行为是啥呢?难道不是科学实验吗? 什么是“科学实验”呢?《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为了检验某种科学理论或假设而进行某种操作或从事某种活动。”各种对此概念的解释都没说需要权威认定或批准才能叫科学实验,这可是个常识性的问题啊!第二条“声明”把十一二岁的娃娃都知道的常识给弄错了。相反,陈建民却有更加充足的理由来说明自己的行为属于科学实验。第一,他目的明确,就是为了验证身体挨饿的极限;第二,他喝的水和用东西都要经过化验和测定,绝食的49天期间,雅安市人民医院的专家组曾对他进行了两次全身常规检查;第三,绝食期间他一直待在一个16平方米的特制玻璃房子里,是透明的,每天都有游人观看,行为经过多人监督,其中有医生和科技工作者,而且有负有法律责任的雅安市公证处人员的监督,公证可是严肃的政府行为,有一定的权威性,而且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在科学研究和知识探究领域,要媒体都按照一种腔调讲话,有违科学精神,也有违现代法治理念,不利于澄清是非,不利于发现科学真理。 这个“声明”第三条说“这类表演,经过媒体的炒作,掀起了一股小小的绝食比赛浪潮。我们认为,这类宣传误导了广大人民群众,敬希各大媒体自律,掌握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 刚才已经分析,“声明”并没有准确的事实根据否定陈建民的行为是科学实验,既然不能否定其是科学实验,就无法肯定其行为就一定属于纯粹的商业表演,因此这里用“表演”实际上暗含了鄙视和不屑,本身就缺乏严谨性。陈建民绝食结束后,的确另外有两个医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希望能绝食多少天。但这并不能表明是媒体的误导,媒体只是如实地表达出来。恰恰相反,这很可能说明的确有一部分人相当耐饿,有古代医书所说的辟谷行为。(注意,笔者所提是“可能”,限于自身的认识水平,只能作如此推测。) 笔者观察,陈建民绝食行为的自始至终,绝大多数媒体都是比较客观的,像中央电视台,在绝食结束后,还专门请陈建民、司马南和见证者现场辩论讲理,主持人也非常客观公道,并没有站在一方去指责另一方。媒体所能做的,是把记者看到的、听到的、感知到的东西如实记录下来。对于陈建民绝食行为,批评者有之,赞成者有之,不同言论的交锋,是现代社会新闻传媒的正常状态,并没有对公众有什么误导。只要有较好的言论自由保障,就不会存在媒体舆论误导的问题,因为不同意见交锋的结果,是谬误被排除,而真理脱颖而出,为人们所获得。越是缺乏言论自由的环境,舆论越是统一的地方,谬误越是会泛滥。 科协“声明”所说的“掌握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实际上是要求媒体只批评陈建民,而不准正面肯定他。这对于媒体来说,有些为难他们。因为有的记者觉得这是炒作,可以用怀疑的态度从反面去写,可以去批评;有的记者觉得陈建民的行为有道理,有说服力,在现场又没有发现任何破绽和假的地方,他只能写他看到的真实的东西。即使是科学家,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也有个百家争鸣的问题。对于公众而言,言论自由是他们的权利,他们有权利把自己思考的真实想法表达出来,发表在媒体上必然意见不一、各种各样,甚至是完全对立的。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任何人无权要求媒体和研究者、观察者只发出一种声音。相反,如果全国的媒体都按照这个“声明”对陈建民的种种行为视而不见却异口同声批判他,那才是舆论导向真出了问题。 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协“声明”不但欠缺科学精神,还欠缺现代社会应有的法治精神和平等精神。再说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政治家经常说的一句话,但科学问题不是政治问题,不是行政命令可以解决的,不能混淆起来。所以“声明”官气太重,这就难免让公众反感。我最近在媒体上看了两篇关于该“声明”的新闻评论,没有一篇是赞成的。 第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科学要靠事实说话,而不是靠地位权威说话。 作为科协的“声明”,理应充满科学严密的逻辑,应该以理服人,但是面对公众,这种“声明”既不摆事实,也不讲道理,匆忙草率下了结论,并要媒体都按照自己的结论发话,显得霸气十足。在科学真理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不存在科学家就一定比普通的研究者离真理更近的问题,更不存在谁的牌子响、谁的级别高,谁就掌握着真理裁判权谁就是科学裁判人的问题。历史上很多伟大的科学发现,就是由名不见经传、没有教授、科学家、院士、名人头衔的小人物获得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其实,对于陈建民绝食实验,我们完全可以在他身体恢复过来以后,建议他在比较权威的科学机构和医疗机构监督下再组织一次,现在有关方面也已经有这样的意向。目前的各种争论,其实难以下结论。因为种种争论并非理论和逻辑所能解决的问题,而是实践的问题、试验的问题、实证的问题。现在我们既无法肯定陈建民的行为是假的,也无法肯定他的行为是真的,不能只靠想当然。因为绝大多数人只喝水活不了49天,并不等于所有的人只喝水活不了49天。一般人认为,人只喝水维持生命的时间只有15天左右。但这只是理论,很少有人尝试过。具体人能饿多久,目前并没有充分的第一手材料。古代医书中所说的辟谷,到底是否科学,目前也难以下结论,不能根据书本现成的理论就简单推断陈建民的行为属于“伪科学”。 综上所述,科协要发个“声明”当然未尝不可,但也要等到真相弄清后再具体翔实写出来,到那时,不论陈建民的行为真实与否,对整个事件过程的阐述才会有说服力,而且都是很好的科普活动。事关科学真理的大事,不能马马虎虎,鲁莽草率不是我们提倡的学风。科学精神是我们提倡的。科学精神就是实事求是的精神,就是尊重事实、尊重客观规律的精神,就是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科学精神反对一切唯我独尊、自以为是和粗枝大叶的作风。 作者写此文,不等于赞同陈建民医生的绝食就是真实的,从现有的材料分析,无法判断其行为是真是假,但看了这个“声明”,觉得官气太浓,有些霸道,逻辑不清,缺乏以理服人的态度。如果是别的什么人脑子一热发点类似的评论实在不足为奇,可一笑了之,而挂着“某某科协常委会促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联盟专门委员会”这么一个唬人大牌子,搞出这么个奇文,感到有些不够严肃。不对的地方,希望科学家们不吝指正。 (本文为2004年文稿,后有修改。)
补记: 后来阅读余宗森先生《对科学反思和批判:振兴中国传统科学的必要前提》(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年版)一书也表达了与笔者相似的认识。该书第293页有数百字谈了这个问题,余教授认为,对陈建民饥饿试验事可以抱着乐观其成的态度而不是大加批判,它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 著作权声明:本文未经作者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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